研究院各团委、直属团支部(团小组):
在合肥研究院党委的领导下,一年来,合肥研究院团委坚持党建带团建,团的基层组织不断加强,团员意识不断增强,团的工作不断活跃。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宣传典型,经研究,研究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前后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优秀团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院属各单位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
二、申报条件
优秀共青团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高尚,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勤于学习,敢于吃苦、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本职工作表现优异,在本职岗位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优秀共青团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高尚;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务实成效、作风扎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干部职务;忠诚团的事业,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关心团员青年,乐于服务团员青年,团结并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合肥研究院的建设,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优秀团组织:工作体系完善,组织建设健全,主题活动新颖,支持保障有力,工作成效突出,能够发挥“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和服务社会”的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
三、评选表彰时间
1.通知公布之日起至4月22日,为推荐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团组织总结时间。4月22日下班前,各评选申报材料报送院团委(郭巍,61065,guow@hfcas.ac.cn)。
优秀团员和团干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推荐的优秀团组织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1000字的申报材料(一份),材料要准确客观、实事就是。逾期不报,视自动放弃。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院团委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总结、交流各团组织工作,评选先进团组织;讨论确定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人选。
3.拟定于5月4日前后,召开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组织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此次拟表彰若干个优秀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组织各单位择优申报。优秀团员和团干的具体推荐人数见下表:
团组织名称
|
推荐人数
|
总数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
|
等离子体所团委
|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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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光所团委
|
5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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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所团委
|
4
|
3
|
1
|
智能所团委
|
4
|
3
|
1
|
医学物理中心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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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1
|
核安全所团委
|
3
|
2
|
1
|
应用所团委
|
3
|
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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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磁场中心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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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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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所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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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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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生物所团支部
|
3
|
2
|
1
|
实验中学团委
|
6
|
4
|
2
|
科技学校团委
|
4
|
3
|
1
|
机关联合团支部
|
3
|
2
|
1
|
合计
|
50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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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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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研究院团委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