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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研究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遴选非在编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5-07-20  点击数::

研究院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遴选部分非在编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根据《关于调整非在编人员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合院发人教字〔200857)有关要求,遴选入编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被聘用到副高级岗位或六级职员岗位,无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者。

  2. 学历本科及以上,在研究院连续工作满5年,被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七级职员岗位,任职期间一般获得2次年度考核“优秀”,且任职期间无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者。

  3. 学历本科以下,在研究院连续工作满8年,被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高级工岗位,任职期间获得2次年度考核“优秀”,且任职期间无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者。

  4. 在研究院连续工作年限计算至2015731日止。

  二、个人申请

  个人对照遴选条件,自愿申请,填写附件《事业编制人员遴选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邮件及附件名请按照“所-部门-姓名-申请入编”格式命名。

  三、资格审核

  人事教育处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提交有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四、推荐与考评

  符合申报人员,在经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进行面试考评。考评中,个人PPT报告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五、录用手续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研究院领导审批后,办理入编录用手续。

  六、日程安排

  1.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31日,个人报名。

  2. 资格审核、面试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凌云 

  联系电话:65591285

  E-mailsunly@hfcas.ac.cn 

  办公地点: 二号楼323

  附件:事业编制人员遴选登记表.doc

          合肥研究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遴选非在编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合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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