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工作制度
作者: 日期:2018-04-02
第一条 遵守合肥研究院、医学物理中心及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 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仪器设备的操作、保养与维护,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 严格执行合肥研究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以及实验室安全员制度,做好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确保实验室药品和试剂合理使用、安全储存,实行专人管理、领用登记制度。
第五条 按照合肥研究院相关管理制度处理实验废弃物,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 按规定做好科研活动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七条 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确保各项经费支出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八条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有事先请假。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 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实验及办公场所环境整洁,私人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区域。
第十条 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非本研究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工作场所,确保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临床研究与实验伦理管理规定,确保实验合法、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 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提高学术自律意识,自觉维护实验室的声誉。 常用链接: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医学物理与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科学岛(蜀山湖路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