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物理与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条件 > 规章制度

临床研究与伦理管理办法

作者: 日期:2018-04-02

第一条 为规范医学物理技术临床研究与伦理的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赫尔辛基宣言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规和伦理指南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临床试验是指在国家认可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或验证的过程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前研究/试验是指临床试验之前开展的实验室试验动物实验为临床试验提供安全性有效性证据在动物体上对一种新型侵入性医疗器械进行的实验室检测

第三条 拟开展医疗仪器临床试验的项目或课题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实验室协助联系在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工作

第四条 医学物理技术临床前研究应当遵守相应的国家法规和管理条例使得实验合法安全有效

第五条 医学物理技术临床前研究需进行提前申报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在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基础上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提出临床前研究计划方案方案包括临床前研究的必要性相关工作的文献报道或研究基础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动物来源与处置伦理道德安全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

第六条 实验室建立医学物理技术临床前研究审批制度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提交的临床前研究计划方案经实验室室务会讨论以及合肥研究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临床前研究实行报告制度研究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或计划方案需要变动的应提交计划方案补充办法由实验室室务会讨论并做出决定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实验室报告研究结果

第八条 实验室对临床前研究进行风险管理监督定期进行临床前研究的安全性伦理规范和有效性检查若发现问题责令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整改甚至停止实验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医学物理与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科学岛(蜀山湖路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