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健康所基础医学研究中心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活动由支部书记陈学冉主持。
会议围绕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条例》的三大板块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修订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保障党员权利的根本目的、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指明了方向。同时,该《条例》也充分体现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明确党员享有13项权利,坚持义务与权利相统一,严明纪律要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为切实保障党员权利打下坚实基础。
马克思曾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作为共产党员尤其是科研岗位的共产党员,在享受权利保障的同时,必须要正确履行义务,认识和处理好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时刻冲锋在科技创新的前沿。以创新驱动发展新成绩,用科技成果谱写高质量科研发展新篇章。只有让“主动作为”与“强力保障”各安其位、相得益彰,才能让党之肌体更加鲜活,党之土壤更加肥沃,赓续接力更加美好的明天。
